(1)债券交易所的含义与功能债券交易所是指既发债券买卖、转让、流通的场所,又称流通市场或二级市场交易所。与债券发行市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交易市场上买卖流通的债券,只代表现有债券债权的转移,并不创造新的实际资产或金融资产,也不代表社会总资本存量的增加。
债券交易所的功能有:①促进短期闲散资金转化成长期建设资金;②通过市场竞价,维持债券的合理价格;③通过债市行情变动,调节资金供求,引导资金流向,保证社会资金的最佳使用;④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交易所。(2)债券交易所的类型①多证券交易所。既可交易债券,也可以交易股票以及金融期货、期权等。
交易地点固定在交易厅,交易人员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分为证券经纪人、自营商和专业会员)交易所。②场外交易市场,又称店头交易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债券交易不在交易所,而是在证券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进行,没有专门的证券柜台为买卖证券提供服务。③第三市场。指在柜台市场上从事已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
④第四市场交易所。指各种机构投资者和很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完全绕开通常的证券商,相互间直接进行的债券交易。(3)债券上市程序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程序大致为:①发行公司提出上市申请;②证券交易所初审;③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定;④订立上市契约;⑤发行公司缴纳上市费用;⑥确定上市日期;⑦挂牌买卖。
在债券上市后.证券交易所一旦发现该上市债券违背基准规定,有权停止该债券上市,该债券必须转为“整顿阶段”一定时间后完全停止上市交易所。(4)债券交易程序证券交易所与柜台交易市场的债券交易程序是有区别的。①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的一般程序:1)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签订开户契约,填写开户有关内容,明确经纪商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证券商立即通过它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条件实施债券买卖业务;3)办理成交后的手续。
成交后,经纪人应于成交的当日,填制买卖报告书,通知委托人(投资人)按时将交割的款项或交割的债券交付委托经纪商,4)经纪商核对交易记录办理清算交割手续交易所。委托经纪商于营业终了时按债券类别与交易所记录核对无误后,就受托成交的同种债券买卖双方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与证券交易所办理清算交割手续。
随后受托经纪商再与委托人办理交割债券过户交易所。②柜台交易市场的交易。柜台交易市场的交易分为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业务。1)自营买卖。指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商为自己买卖债券,嫌取价差。基本程序是:证券公司以批发价格从其他证券公司买进债券,然后再以零售价格将债券出售给客户;或者证券公司以零售价格向客户买进债券,然后再以较高的价格批发给其他证券公司。
2)代理买卖交易所。指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根据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买卖债券,赚取佣金。其程序与交易所交易委托类似。(5)债券交易方式目前世界各国常用的交易方式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信用交易等。①现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立即交割,或在极短的期限内交割的交易方式。
②期货交易交易所。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按照期货协议规定条件远期交割的交易方式,其交易过程分为预约成交和定期交剖两个步骤。③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是投资者在给付一定的期权费后,取得一种可按约定价格在规定期限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或商品的权利,买卖这一权利的交易即为期权交易。
④信用交易交易所。又称垫头交易,是指交易人凭自己的信誉,通过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得经纪人信用进行债券买卖的交易方式。信用交易可分为保证金买长和保证金卖短两种。1)保证金买长。是指当某种证券行市看涨时交易人通过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由经纪人垫款代其购入证券的交易方式。
2)保证金卖短交易所。是指当某种证券行市看跌时,交易人通过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由经纪人贷券向市场抛售的交易方式。⑤购回协议交易。是在卖出(或买入)债券的时候,事先约定到一定期间后按规定的价格再买回(或卖出)同一品牌的债券。其实质与同业拆借一样是一种短期资金的借贷交易,债券在此充当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