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集中的项目,权力的归属是非常明确的,属于集中的组织或董事长,CEO,或者属于股东大会。
在集中的世界里,权力必须明确。如果组织结构设计有点不合理,比如权责不明确或者两个人的权力相当,很容易发生内斗,会极大地制约企业的发展。
但在区块链的世界里,由于分散的特点,权力结构通常比分散的组织模糊或分散(主要是分散的)。
然而,无论权力结构多么模糊和分散,项目最终都必须继续发展。世界一直在快速变化。为了适应动态世界,项目有时必须不断考虑创新或改革。
只要涉及改革,就需要有人最终决定,只要决定涉及权力的归属。
因此,有必要单独讨论区块链世界的权力问题。
一般来说,区块链世界的权力如下:
1、基于POW工作量证明-计算能力是权力
工作量证明需要进一步细分和讨论,因为分散的特点最明显,权力最分散。
a.记帐权
在比特币的世界里,有一句最熟悉的话叫算力就是权力。
然而,并不是每个有计算能力的人都有权力,尤其是些小计算能力。
准确地说,每个有算力的人都有机会竞争下一个区块的记账权,仅此而已。
这些小计算能力不能称为权力,最多称为入场券。
b.最长链制造权
量变可引起质变,对于大计算能力,情况有些不同。
小计算能力长期产生一个块是谢天谢地的,基本上没有作恶能力,但大计算能力可能产生这个块,然后是下一个块,这涉及到另一种可能性——最长链制造权。
如果设置比特币系统,整个网络将自动同步最长链(包括最大工作量证明的链),系统将默认最长链为标准链。
这个规则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不久前,ABC与BSV此时,计算能力的作用从简单的记账权变成了最长链的决定权。
在这方面,大算力有一定的权力。
c.改革权
无论是大计算能力还是小计算能力,如果计算能力只是为了遵守规则来获得收入,那么无论计算能力有多大,它都不是权力。
只有当原规则被打破时,权力的作用才能显现出来。
例如,比特大陆通常被称为矿物霸王,他们占据了比特币和比特币现金的大部分计算能力。虽然比特大陆有这么多的计算能力,但他们对比特币现金提出了一个决定,从矿工收入中提取一小部分捐赠支持开发人员,最终被社区无情地否认。
此时,作为矿霸的比特大陆,到底有多大的权力?
2、基于POS投票权
完全采用POS区块链项目的共识机制相对简单,完全由投票决定。
如果一个人持有的票太多,超过了所有投票所需的票,那么权力就在他手中。
如果一个人持有大量的票,但不能达到投票所需的票,那么也需要测试他的拉票能力,即影响。
3、基于DPOS仲裁权
在DPOS在模式下,普通持票人的投票效果不大,一般只能用于超级节点的投票;
超级节点的权限主要是记账,但超级节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社区治理,如参与宪法变更的投票和表决,并有权对宪法提出动议。
超级节点在这方面有一定的权力。
在DPOS在模式下,真正的权力掌握在EOS核心仲裁论坛(ECAF)他们有权冻结账户和紧急干预。
最新的EOS宪章规定,ECAF它是一个用来解决争端的论坛。通过执行规则和实践支持仲裁员和案件的执行,为社区服务。就像现实世界的法庭一样,仲裁机制可以使超级节点的执行受到影响ECAF的制约。
4.修改代码的权利
事实上,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无论哪种权力,最终都是修改代码的权力。
事实上,无论是上述最长链的决策权和投票权,还是其他表达形式的权力,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做出一些改变,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是修改代码。
如果不涉及到代码修改,那都是叫做按照原协议进行,这时候权力难以体现出来,有区别的仅仅是收益分配的多少上。
所以,真正的问题是修改代码的权力,最终掌握在谁手中?
一般来说,开发人员提供代码。
开发者是整个区块链世界的独特存在。
一方面,他们为项目付出了最大的智力;另一方面,他们的收入并不大,甚至远低于投资者和投机者。
在这种收入和报酬不匹配的情况下,开发者的角色地位和激励尤为重要,如何使高质量的代码不断出现,如果项目迭代可持续,如何平衡开发者,如何选择最佳代码,选择最佳代码后何时实施等。
代码开发本身很重要,但仍然只是问题的一部分。事实上,提交代码没有太大的限制。每个有能力的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向社区提交代码进行投票。最后,问题的关键是哪个代码可以通过,哪个代码可以部署。
而这又是一轮权力游戏!
最后,这个游戏的一切都取决于游戏!
5、最终决定权
不管是谁,以什么方式,拥有多少权力,都只是系统内部的权力。
然而,企业存在的目的是外部的。项目需要为社会创造价值,然后从创造的价值中收取部分利润。
无论你的权力有多大,市场和用户都不受你的计算能力和投票权的管辖。
他们也有选票——他们可以用脚投票。而这种投票才是真正的最终决定权,最终决定的生死,这才是整个区块链世界真正至高无上的权力。
来源:蒙特卡洛巴比特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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