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央行数字货币已经呼之欲出。”
8月10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主办的“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中,CF40特邀成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就央行数字货币的进展做出上述发言。
穆长春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将采取“双层运营体系”——央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为了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需要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
在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上,穆长春称央行将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不一定是区块链,任何技术都可以。无论区块链还是集中账户体系、电子支付还是所谓的移动货币,你采取任何一种技术路线,央行都可以适应。”
不仅于此,穆长春还透露,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开发处于“赛马”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进行研发。过去几年,腾讯在研发重要产品时同样采用“赛马”机制,成功跑出微信这样的伟大产品。
央行数字货币的最新进展得到国内、外媒体的大量关注。火星财经APP(ID:hxcj24h)精选彭博社、Bitcoinist等5家外媒报道,呈现国外舆论对中国央行数字货币最新进展的评论。
彭博社: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经济体
经过5年研究,中国央行正不断向推出数字货币的方向迈进。
“中国将成为首个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经济体。”
Facebook在创建加密货币Libra方面的努力引起了全球央行的担忧,其中包括中国央行。中国央行认为,数字资产必须置于央行监管之下,以防范潜在的外汇风险。
8月初,中国央行在其发布的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中表示,央行将“加快研究中国法定数字货币”,并了解国内外虚拟货币的发展趋势。
Bitcoinist:全球最大经济体之一正在努力建立自己的加密货币网络
近日,中国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表示,采用区块链架构的CBDC(央行数字货币)原型产品已经研制成功。
他介绍,从2014年到现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从去年开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相关人员就已经保持996的工作状态进行相关系统开发,央行数字货币现在可以说已经“呼之欲出”。
目前来看,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正努力建立自己的加密货币网络。
在世界各地,许多国家都朝着“无现金”的方向发展。为打击洗钱和其他金融犯罪,多数国家越来越重视“数字支付”。
例如,欧盟去年宣布通过一项法案,规定用现金支付金额超过10000欧元的交易属于违规。如果各国政府成功推行央行数字货币。政府可以检查被列为“可疑人群”的交易情况,及时冻结其交易地址。
除上述影响外,推行央行数字货币还有可能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由于区块链的透明属性,支持所有交易信息公开的系统可以为公众审计政府财政提供帮助。如果某部门的官员试图侵吞或挪用公款,该国其他地方的官员就能轻松发现。
Ambcrypto:在广泛采用加密货币方面,中国已经占据有利地位
大众认为,(央行数字货币)能够在中国发挥作用的主要优势在于,中国人民熟悉无现金支付。可以说,中国已处于广泛采用加密货币的有利地位。
尽管中国央行自2014年以来一直在开发数字货币,但其无意模仿比特币。与比特币不同,中国开发的数字货币将完全由政府监管。
2016年,时任央行行长的周小川宣布,数字货币一经公布,在中国的使用就“不可避免”。不过他同时强调,数字货币不会立即取代法币,还指出数字货币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率,并支持广泛的新应用程序”。
除了开发数字资产,中国同样还深度参与区块链技术。2018年8月,浙商银行(中国最大的私营商业银行之一)宣布通过其专有区块链平台,成功发行4亿元人民币证券。据报道,浙商银行于2018年8月17日完成证券发行,成为中国首批通过区块链网络发行证券的机构之一。
Engadget:中国有动力尽早推出数字货币
中国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最近透露,央行数字货币(DC/EP)已经“呼之欲出”。
“DC/EP采取双层运营体系,央行做上层,商业银行做第二层。这种双重投放体系既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也能够顺利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
据介绍,中国央行的数字货币并非完全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目前尚不清楚该数字货币何时推出。
中国确实有动力尽早推出央行数字货币。此前央行认为数字货币会对金融市场造成混乱,推出法定数字货币可以让金融市场更加稳定。
Technode:央行数字货币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
据中国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介绍,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
他表示:“可以设想,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行数字货币,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实现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所以最后我们决定央行层面应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
尽管中国央行对加密货币持强硬立场,但它自身在数字货币方面进展很快,同时备受瞩目。中国央行要求,数字货币在保证交易双方匿名的同时,还要保证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反逃税,“二者之间要取得平衡。”